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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过程如豪赌!90万包生男孩,畸形会打掉


1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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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内某流量明星

被曝出疑似代孕欲弃养

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月19日,央视发表评论称,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事件曝光录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烦死了”更令人愤怒。“代孕在我国被明令禁止,其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发指”。




代孕话题并非首次在网络引发热议。去年12月,由陈凯歌导演的短片《宝贝儿》讲述代孕故事,也曾引起网友的对其宣扬价值观的质疑。而去年9月中旬,南都记者曾暗访调查上海多家商业代孕公司,发现国内地下代孕市场正“野蛮生长”。以代孕中介机构作为连接点,上下串联起的客户、代孕妈妈、提供代孕技术操作的医生,以及开具出生证明的医院等多方,正合谋撑起一条庞大的地下代孕灰色产业链。

不少代孕中介公司明码标价称“65万包成功,90万包生儿子。” 而对于在服务期间胎儿和代孕妈妈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则被视为“商业风险”,中介直言用钱就能摆平,客户只管“收货”。



 南都调查 

中介称90万包生男孩

还按婴儿出生体重算钱


去年9月中旬,南都记者曾暗访上海多家提供代孕服务的中介机构。一家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名为“天使助孕”的中介机构负责人陈女士介绍,其公司推出65和90万元两种代孕套餐,前者无法确保婴儿性别,后者则可指定性别,两种套餐均可分期付款,保证能在两年内向客户“交出”健康宝宝;另外一家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名为“上海添丁生殖集团”的代孕机构,则声称提供夫妻精卵、男方精子+捐卵、女方卵子+捐精等多种形式组合的试管婴儿代孕服务,价格从65万元到90万元不等。


代孕中介带南都记者查看代孕妈妈聚居点。


“天使助孕”的负责人称,经过多年发展,其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每年接单“制造”出八九十个孩子,“交货率”可达70%.“上海添丁生殖集团”的负责人则称,其公司自2008年成立,目前每年平均能“生产”上百名婴儿,每顺利“交货”一个婴儿,公司至少可以获利20万元。


当南都记者问及代孕过程中若代孕妈妈和胎儿的出现意外情况如何处置时,上述两家中介的负责人均表示是“商业风险”。“天使助孕”的负责人透露,曾遭遇过代孕妈妈大出血,胎儿畸形情况。“这时我们会立刻要求代孕妈妈把孩子打掉,客户只等收货就可以了”。


南都记者发现,在整个提供代孕过程中,中介机构还有多种收费名目。如“上海添丁生殖集团”的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若代孕妈妈在怀孕过程中发现怀的是双胞胎,客户如果想保住双胞胎则需要额外支付8万元,否则公司将会安排“减胎”操作;另一家名为“AA69吕进峰代孕集团”则在协议中写明设置“婴儿超重奖励”,即如果婴儿出生超过6.8斤,每多1两客户需要多支付3000元。



“代妈”孕期引产最高只赔8万

藏于民居24小时被监控



愿意出卖子宫的代孕妈妈的权益,如何保障?


南都记者也以“想做代孕妈妈”暗访多家中介和代孕妈妈“居住点”。一家名为“上海第一托管公司”招聘“20至28岁已生过一胎的妇女”,南都记者咨询了解到,若代孕单胎成功,共可获得23万元“奖金”:包括2万元工资,7000元“补贴”,测到胎心时再发3000元“奖励”,直至顺产后收到20万元“余款”。该负责人也指出,如果怀上双胞胎,可有额外3万元“补贴”;如果是首次剖腹产,另外可获得2万“补贴”。


代孕业务广泛。


然而,代孕过程如豪赌,若孕期和生产过程出现任何意外,“代妈”的收益则会大大“缩水”。上述负责人坦言,若受精卵成功移植后不见胎心,只会补偿“代妈”1万元;如果见胎心后2-3个月出现胎停需清宫,也只赔偿2万元,而实际孕期达到5-7个月后胎儿出现问题需要引产,也只会补偿5-8万元。而在代孕过程中“代妈”出现意外死亡的极端情况,才可获得80万元赔偿。


一则代孕妈妈招聘启事显示,如中途流产最高赔偿8万。


另一家网上招聘“代妈”的“上海世纪助孕公司”也给出了类似标准,还强调公司与“代妈”之间不会签署任何合同,“一切建立在口头承诺之上”。上述“上海添丁生殖集团”还透露了其对“代妈”的严格管理,“代妈”均需入住固定单位公寓,被专人24小时看管,“代妈”吃的每一顿饭,要服用的每一粒药,都会拍视频进行监控。


此外,在代孕的灰色产业链中,提供代孕技术操作的医生和实验室常常被中介彻底隐藏,上述“天使助孕”和“上海添丁生殖集团”的负责人均表示,无法向客户提供做手术医生的任何资料,但他们都向客户“承诺”,提供代孕技术操作的医生,均是来自上海三甲医院的主任级医师,具备丰富经验。他们也透露,从建档环节起就由“代妈”冒名顶替客户,开出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也会顺利放在客户名下,最终完成整个代孕“一条龙”服务。



 多方谴责 

央视点评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律师称代孕所生子女权益应受保护



针对新近发生的国内某流量明星被曝出疑似代孕欲弃养事件,1月19日,央视发表评论称,前有代孕妈妈遭“退货”,后有某明星疑似代孕欲弃养,曝光录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烦死了”更令人愤怒。“代孕在我国被明令禁止,其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发指:包生男孩代孕者怀上女孩会被强行打胎;胎儿如存缺陷或被丢弃…如此践踏底线,法律难容,道德难容!”


关注该事件的律师周兆成向南都记者表示,代孕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美国暂未有禁止代孕的相关法律。“虽然在我国代孕违法,但在《民法典》中规定,代孕所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情况下应该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


根据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就代孕监管的问题,南都记者此前咨询了多名律师的意见。曾关注代孕议题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洁指出,原国家卫生部以部令形式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事实上已禁止代孕服务在我国的开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则指出,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对代孕问题均未涉及,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实施代孕手术的行为而言,虽然违规,但难以构成刑事犯罪。


邓千秋认为,地下代孕市场的发展,一方面会带来棘手的“卵母”“生母”不一的伦理困境,另一方面也会引发包括代孕生出缺陷婴儿的抚养问题、因非法代孕引发的法律纠纷,甚至是买卖妇女儿童等犯罪问题。


“就目前而言,我认为在我国代孕合法化的可能性很低。”杜洁说,法律可以从技术上解决孩子身份问题和财产问题,但却无法解决伦理和情感困境。要打击地下代孕乱象,杜洁认为,除了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实施更严格的监管,也需要公安、工商、工信部门形成合力治理,打击存在、散布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代孕中介。



 判决书里的代孕纠纷:

产下婴儿早夭

移植失败被判合同无效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目前我国关于代孕方面法规尚未完善。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是目前关于代孕方面的为数不多的明确规定。


此外,据新华社2015年底报道,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最终表决通过的修改决定中无此规定,这也常被代孕中介视为给地下代孕开脱的“证据”。


法律尚存空白,由代孕引发的纠纷不断。


1月19日,南都记者以“代孕”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自2012年来共能搜到416宗与代孕相关的纠纷判决,且近两年呈快速增长之势,其中2018年40宗,2019年82宗,2020年则共搜索到139宗。地下代孕中介机构聚集的上海,曾在2014年底审理了全国首例代孕生育子女的监护权纠纷案件。


去年12月末,由陈凯歌导演的短片《宝贝儿》播出后,代孕话题再引发热议,不少法院披露代孕带来的相关纠纷案件。如2017年6月,广东一男子尹某与广州宝如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宝如愿公司”)欧某签订了《广州宝如愿三代试管标准代孕协议》,并交了50多万元,可代孕婴儿一出生便是非健康的高危儿,仅存活了57天。


为此,尹某认为婴儿的死亡是由于宝如愿公司提供的代孕服务存在过错,为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该案先后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最终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双方均存在等过错,应当承担同等责任,由尹某自行承担50%的责任,欧某、宝如愿公司共同承担50%的责任。


去年,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前也审结一宗与代孕相关的纠纷。广东的单身女子小陈于2019年1月与某泰公司签订合同,某泰公司承诺提供泰国最优秀的医院和医生资源做试管婴儿和整体代孕服务,然而,某泰公司随后告知小陈受精卵代孕移植代孕母体失败。小陈表示很难接受,要求某泰公司全额退还费用未果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审理认为,代孕违背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双方均有过错,案涉合同无效,判决某泰公司返还小陈16万元。



非法拘禁38名外籍女性

引诱胁迫其代孕牟取暴利

多人获刑


一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高薪引诱38名外籍女性偷渡入境,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牟取暴利。1月19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该案从犯陈某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披露,此前多名涉案人员均已判决,陈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该案判决书显示,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9月份,吕某加入“传某国际助孕中心”,该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在菲律宾和越南招募女性,高薪引诱外籍女性偷渡至广州。吕某等人再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扣押证件、言语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牟取暴利。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9月份,吕某经人介绍加入“传某国际助孕中心”,被高薪引诱的外籍女性到达中国广州后,由吕某等人负责看管和照顾。吕某等人再通过多种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


待外籍女子同意代孕后,该组织对参与代孕的女性实施胚胎移植受孕手术,等受孕之后又分别安置在广州从化、湖南衡阳等地公寓居住,限制外籍代孕女性的人身自由直至生育小孩时止。


最初,3名偷渡入境的外籍女性由吕某在广州从化看守、管理。当外籍女性人数增加到10余人后,吕某觉得人手不够,先后叫其二嫂和二哥帮忙管理。同年11月底,吕某又叫其大嫂、被告人陈某过来帮忙做饭兼看管,吕某负责安排几名亲属的工作并支付报酬,另负责接送外籍代孕女性进行体检等事宜。


至2018年12月,吕某看管的外籍代孕女性达17人,由于广州物价过高,吕某等人将外籍代孕女性分批次转移至湖南省衡阳市。2019年1月28日,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向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报案,该局民警赶至某宾馆并当场抓获吕某二嫂等3人,并查获37名非法入境女性。2019年4月9日,吕某和其二哥到公安机关投案。2020年4月9日,被告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判决书显示,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吕某等人利用被害人怀有身孕、言语不通、行动不便的心理,并以非法入境的违法身份进行威胁、采取安装监控探头、锁门、罚款、看守等方式先后对38名被害人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陈某工作约两个多月,获得工资8000元。在该案被告人陈某接受审判前,吕某等其他几人均已判决。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与吕某等人共同拘禁他人,系共同犯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于2020年12月28日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余毅菁 实习生 翁安琪 见习记者 马铭隆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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